戴上新配的眼鏡,實在清晰得不習慣。出門,乾脆脫下眼鏡,大踏步地走路。
因「貪得意」之過,自小學三年級開始,我便是「四眼妹」了。印像中只有日本之旅忘了帶眼鏡,在民宿裏做「盲炳」外,從來都是「鏡」不離身。看不清楚,少了一份安全感。
今天,放棄乘小巴,改用十一路到火車站,又,神經線抽筋,要脫下眼鏡走路,試試自己能捱多久。喜歡一個人悠閒地走路,一路上感覺很舒暢,看見沿途風光,發現盡是印象畫作,葉子沒有輪廓,只是「一撻撻」不同的綠;天橋沒有硬實的質感,換來是一匹長長的灰絨布,舖蓋在我的頭頂上;路人,也變成一顆顆棋子,朝我這邊來,從我這邊去。過馬路時,曾猶疑要不要戴眼鏡,結果是衝紅燈也沒生意外,坐電梯、坐火車、過閘口,甚至在人來人往地鐵站商場裏,看不清楚也沒甚麼大不了,直到......乘升降機時,看不到到達那一樓層時,我想,沒法了,往後的看餐牌看戲看衣服,眼鏡更是不可少。
當兩眼妹的過程中,感覺蠻新鮮刺激,沒近視的人,不會知道那危險,也不會知道那有多不危險。唯一擔心的是,怕如果在路上遇到認識我的朋友,會覺得我沒禮貌,碰面也不看不笑不點頭不打招呼,但其實實情是近得只有一隻手位的距離,我也看不清你的臉,要是瞇起眼睛打量人家的臉,準會被當作神經病看待呢!
半個小時,新的體驗:矇矓也很美,現實還是模糊一點好。
16092007 0051